安徽省林業局高級職稱評審什么時間有結果
5個工作日。安徽省林業局高級職稱評審5個工作日有結果安徽林業高級職稱申報,高級職稱評定正常是在八月份開始準備材料申報,九月份遞交申報材料。十一月份各省市出安徽林業高級職稱申報的主管部門出初審結果以及公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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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省職稱評審條件調整
職稱一年一評!一定要把握時間準備好材料,還需要論文,業績等內容,這些都需要提前準備,為了材料齊全提高通過率,通過的人才很多都是提前半年至1年開始準備。
2022年職稱申報條件:
1、助理職稱(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2、中級職稱(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3、高級職稱:(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安徽省的園林工程師如何評定或考試
關于印發《安徽省林業工程專業技術
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試行)》的通知
林人〔2006〕70號
各市林業局、人事局,省直有關單位:
現將《安徽省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在試行過程中有何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安徽省林業廳
安徽省人事廳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
安徽省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
評審標準條件(試行)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我省林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和水平,推進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根據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試行)〉的通知》(皖人發[2006]3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林業工程系列特點,制定本標準條件。
第二條 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名稱為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
第三條 對符合本規定申報條件的人員,通過評審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價,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表明其具備承擔相應崗位工作的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
第四條 對在林業工程技術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學歷、資歷、職稱、身份等條件限制,破格申報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五條 本標準條件適用于全省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林業、園林及相關工程專業的研究、規劃、設計、生產、加工、技術推廣、咨詢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離退休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林業專業技術人員。
第六條 已經取得非林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符合本標準條件的,可根據工作需要,申報評審林業工程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第三章 基本條件
第七條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團結協作,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
第八條 愛崗敬業,勇于創新,努力進取,有鉆研和創新精神,在技術引進、改造和創新中做出一定的成績;任期內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達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四章 申報條件
第九條 學歷資歷條件
(一)高級工程師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后,取得工程師資格并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
2、獲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后,取得工程師資格并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3、獲得大學專科學歷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0年,取得工程師資格滿5年。
4、獲得中專學歷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5年,現在野外艱苦崗位及縣城以外(不含縣城)基層單位工作,取得工程師資格滿5年。
(二)工程師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研究生學歷或第二學士學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并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2、獲得大學本科或專科學歷后,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并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
3、獲得中專學歷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5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滿5年。
(三)助理工程師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大學專科學歷后,取得技術員資格并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
2、獲得中專學歷后,取得技術員資格并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
第十條 外語、計算機、繼續教育、專業水平考試條件
(一)按照規定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或符合免試條件。
(二)按照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并取得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三)申報林業高級工程師資格,須參加統一組織的林業專業知識水平考試,考試成績合格。
第五章 能力業績條件
第十一條 高級工程師條件
申報林業高級工程師資格,除具備本規定第七、八、九、十條外,還須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一)能力條件
具有堅實的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掌握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有承擔重大林業工程項目或重要技術開發與研究課題的能力,能解決生產建設、技術開發與應用中關鍵性技術難題,能夠指導林業中、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完成科研、設計、生產技術和技術培訓任務。
(二)業績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省(部)級科學技術三等獎以上1項(以獎勵證書為據,下同);或市(廳)級科學技術一等獎1項。
2、參加完成1項省級或2項市(廳)級林業重點工程、科研、技術創新(包括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的開發等,下同)項目,經同行專家和市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認可(以成果鑒定書為據,下同),并取得明顯經濟、社會效益。
3、主持完成1項市(廳)級以上林業重點工程、科研、技術創新項目,經同行專家和市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并達到省內先進水平。
4、主持完成1項或參加完成2項市(廳)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規范編制,并通過市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審定后頒布實施。
5、獲得國家發明專利(以專利授權書為據)并在林業生產建設中取得明顯經濟、社會效益。
6、解決林業生產、建設中重大技術問題,或在技術引進、改造、創新項目,以及推廣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中,做出突出貢獻,經同行專家和市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認可,具有明顯的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
7、科研成果被列為市級推廣項目。
(三) 論文論著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省級以上科技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具有較高價值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
2、公開出版發行本專業學術、技術著作(譯著)1部(獨著或合著,本人撰寫不少于5萬字)。
第十二條 高級工程師破格條件
破格申報評審林業高級工程師資格,除符合本標準條件第七、八條外,還須具備下列兩項條件:
(一)能力業績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省(部)級科學技術二等獎1項;或省(部)級科學技術三等獎2項;或省(部)級科學技術三等獎1項加市(廳)級科學技術一等獎1項;或市(廳)級科學技術一等獎2項。
2、主持完成1項省(部)級或2項市(廳)級重點工程、科研、技術創新、技術推廣項目,并在解決關鍵性技術問題上起到了主導作用,經同行專家和市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達到省內先進水平。
3、主持完成1項或參加完成2項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規范編制,并通過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審定后頒布實施。
(二)論文著作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省級以上科技期刊上獨立發表本專業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3篇以上(其中國家級刊物發表1篇以上)。
(2)公開出版發行本專業學術、技術著作(譯著)1部(獨著或合著,本人撰寫不少于10萬字)。
第十三條 工程師條件
申報林業工程師資格,除具備本標準條件第七、八、九、十條外,還須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二)能力條件
能熟練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解決林業生產、建設中的技術問題,有參與較大工程項目或技術開發與課題研究的能力。
(二)業績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縣級以上林業項目的主要參加者。
2、一、二類資源調查的主要參加者。
3、主持林業科研、生產、規劃設計、技術推廣等技術性較強的工作3項以上。
4、在林業技術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受到縣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表彰。
(三)論文著作條件
在公開發行的省級以上科技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或在《安徽林業科技》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或撰寫較高水平的技術報告3篇以上。
第十四條 工程師破格條件
破格申報評審林業工程師資格,除符合本標準條件第七、八條外,還須具備下列兩項條件:
(一)能力業績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省(部)級科學技術三等獎1項;或市(廳)級科學技術一等獎1項;或市(廳)級科學技術二等獎2項。
2、完成1項市(廳)級重點科研、技術創新、技術推廣、工程項目,經同行專家和市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認可,達到同行業先進水平。
3、主持完成1項或參加完成2項市(廳)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規范編制,并通過市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審定后頒布實施。
(二) 論文著作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公開發行的省級以上科技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
2、公開出版發行本專業學術、技術著作(譯著)1部(獨著或合著,本人撰寫不少于5萬字)。
第十五條 助理工程師條件
申報林業助理工程師資格,除具備本標準條件第七、八、九、十條外,還須具備下列二項條件:
(一)能力業績條件
基本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具有解決本單位工程、科研、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中一般技術問題的能力。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業績。
(二)論文著作條件
在市(廳)級以上學術會議上交流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或撰寫較高水平的技術報告1篇。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標準條件中的工作業績和論文著作,從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后開始計算。判定是否具備條件的依據是個人提供的各類有效材料(原件或經原發件單位審核驗印的復印件、復制件等)。
第十七條 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按有關規定可直接認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一)林業工程師:獲得博士學位;或獲得碩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或獲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后取得碩士學位滿1年,累計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二)林業助理工程師:獲得大學本科學歷后,1年見習期滿;或獲得大學專科學歷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三)林業技術員:獲得大學專科或中專學歷后,1年見習期滿。
第十八條 凡在野外艱苦崗位以及縣城以外(不含縣城)基層單位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時,在能力業績和論文著作方面可適當傾斜。
第十九條 先取得專業技術資格,后取得本標準條件規定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須從取得規定學歷之日起,任滿一個原崗位基本年限(根據本標準條件第九條執行)。
第二十條 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時,須被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并滿一個基本任職年限。
第二十一條 原取得非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轉崗從事林業工程技術工作滿1年后轉評林業工程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在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時,轉崗前后取得專業技術資格時間合并計算滿一個任職年限。
第二十二條 破格申報林業高級工程師資格的人員,由省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省林業工程專業高評會評審。破格申報林業高級工程師、林業工程師資格的人員必須參加面試答辯,面試答辯合格者,方可提交評委會評審。
第二十三條 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的,不得申報;任期內,年度考核未確定等次或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當年不得申報且任期順延;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的,除取消申報人當年的申報資格外,在以后的2年內不得申報。
第二十四條 本標準條件有關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
(一)所稱“學歷”是指:國家承認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歷。
(二)所稱“主持完成”是指:該項目的主要完成人;“參加完成”是指:該項目成果鑒定書(主管部門鑒定認可)注明的前5名。
(三)所稱“科學技術獎”是指: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中國林學會梁希獎(林業科學技術類)、中國林業青年科技獎等同于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同一項目多次獲獎,取其中一項最高獎項。
(四)所稱“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科技期刊”是指:由國家科技期刊管理部門審核批準的,具有CN(國內統一刊號)、ISSN(國際統一刊號)的學術期刊;著作須有ISBN(標準書號)。國外公開發行的科技刊物參照執行。論文、著作、技術報告作者,須為本人獨立撰寫或為之一作者。
第二十五條 申報或破格申報正高級工程師資格,按《安徽省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試行)》執行,并報省工程系列高評會評審。
第二十六條 本標準條件由省人事廳、省林業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標準條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林人〔2002〕101號文件同時廢止。
![[安徽省]安徽林業高級職稱申報,林業副高級職稱申報條件](/zb_users/upload/editor/water/2023-01-03/63b3df219db33.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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